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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·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 | 养老诈骗套路多,老年人投资需谨慎

        近年来,不法分子针对老年群体缺乏金融知识和警惕诈骗意识较弱的特点,以提供养老服务、“无风险、保本金、高利息、高回报”为诱饵,开展非法集资活动,导致集资参与人遭受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。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警惕养老诈骗,注意四类非法集资“套路”:
    套路一:打着“养老服务”旗号非法集资。所谓的“养老服务机构”缺乏实体基地,或虽有实体机构但明显缺乏床位供给能力,通过承诺提供养老床位、给付高息回报等,向老年人收取高额会员费、预付费、床位费。

    套路二:打着养生保健旗号非法集资。不法分子以“祖传秘方”“包治百病”为噱头,通过开展免费体检、免费理疗、健康讲座等活动,推销所谓“保健品”,以原价回购、推荐返利、定期返利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投资。

    套路三:打着投资理财旗号非法集资。不法分子假冒正规金融机构,以“无风险、保本金、高收益”为噱头,诱骗老年人投资“理财产品”,初期按时足额兑付利息,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,不法分子便卷款跑路。

    套路四:打着“以房养老”旗号非法集资。不法分子以国家政策名义掩盖非法集资本质,诱骗老年人办理房产抵押贷款,再鼓动老年人将贷款资金投资其非法集资项目,致使老年人面临失去房产、背负债务的风险。
    不法分子“保本高息”的承诺往往是“以新还旧”的庞氏骗局,一旦不法分子携款潜逃,不仅利息无法兑付,本金也难以追回。针对上述风险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提示广大老年消费者

    一是提高警惕意识,抵制高利诱惑老年消费者要牢记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规定,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,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。不断学习金融知识,提高警惕性,牢记投资有风险,天上不会掉馅饼,不盲目相信“高收益”投资项目。

    二是选择正规机构,科学理性投资。如确有投资需求,选择正规金融机构的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,购买银行理财前应自主进行风险测评,根据风险测评结果购买适应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,购买保险产品前应充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等资料,充分了解保险责任等重要信息,做到合理规划投资项目,不轻信他人,不冲动投资。

    三是增强安全意识,防止泄露个人信息。在日常生活中不轻意向他人泄露身份证号码、银行账户、联系方式、家庭住址等个人隐私信息,不在不正规的机构、网站填写资料。签署合同前充分阅读合同条款,审慎签字、按手印,不签空白合同。遇到问题多和子女沟通,必要时联系公安机关求助。


来源: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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